在生态环境损害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新余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首次发布一批运用新执法装备查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典型案例。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形成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21日,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指控某公司存在异味扰民问题。随即,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核查。此次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利用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的22米高厌氧塔顶部展开全面排查。根据红外热成像仪捕捉到的异常信号,执法人员准确锁定了异味气体的外排源头。
随后,为了进一步确认外排气体的成分和浓度,执法小组使用了氢火焰离子化气体检测仪(FID)和光离子化多参数气体检测仪(PID)。检测结果为,污水处理站的废气中含有普通居民难以接受的臭味和非甲烷总烃等气态污染物,确认为异味所致。经过调阅该公司的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执法人员发现其厌氧塔的气体排放方式与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大相径庭。
因而,新余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0月25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对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4万元。
在本案件中,执法人员的工作展示了新执法装备的高效性。由于厌氧塔位于高处,人工巡查往往难以发现排放异常,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使得执法人员能够精准定位污染源,体现了“人防+技防”的有效结合。这一案例不仅提升了迅速发现问题的能力,也促使企业对大气污染展开系统治理,为之后的环境法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12月9日,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利用无人机在某企业厂区内发现喷漆作业的废气直排旁边的环境。为获取证据,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捕捉了违法作业的现场图像,并随即配备VOCs气体检测仪进行现场检查。经过现场检测,数值显示最高浓度达到29.09mg/m³。
调查显示,该公司并未在密闭空间进行喷漆作业,且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因此,新余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12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决定书,要求相关单位立马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在这一案例中,执法人员战略性地使用无人机进行非现场监管,大幅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而这种方法也成功实现了对更大监督范围的高效覆盖。通过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把问题的发现、处理与整改形成闭环,提高了环境执法的精准度,增加了法律的震慑性,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了一方的蓝天与碧水。
以上两个案件清晰地表明了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在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上所做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通过引入高科技装备及新型治理手段,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效率和精准度,更在某一些程度上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种可参考的执法模式。
在未来,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企业如想要在规则框架内正常运营,必须提前适应并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在不扰民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相信在不日后,依托于执行的严格性与高效性,新余市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将取得更大成效,逐步为居民营造一个更为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